洪都大道建筑立面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洪招字[2019]第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都大道建筑立面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投字【2019】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昌市洪都大道(青山路至九洲高架段);
2.2建设规模:
2.2.1洪都北大道(青山路至北京西路段)----洪都中大道(北京西路至解放西路段)----洪都南大道(解放西路至何坊西路段),全长共8.1km;
2.3本项目总投资约12.3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0亿元;
2.4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建筑立面、建筑夜景亮化及其配套等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测绘、结构验算和检测、设计方案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外立面、结构、景观、亮化、路面等)、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采购工作内容: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的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4)除上述内容外,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允许由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下述资质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除项目总负责人外的其他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5外埠来赣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开标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相关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外埠来赣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在开标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相关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网上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5 月 28 日至2019年 6 月 27 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6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新法制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杨梅
电 话:0791-86856911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地 址: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江报路69号唐宁街大厦B座 805室
联系人:刘翔
电 话:18296265869
电子邮件:41394374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