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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和跟踪检验服务采购(第五包)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31     浏览:3    
核心提示: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畜牧、兽医研究服务,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化学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畜牧、兽医研究服务,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化学药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化学药品

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受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和跟踪检验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和跟踪检验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R19MAC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755-8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10-591928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诚政融(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010-63966755-8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承担西南地区(云南、广西)的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工作
承担华南地区(广东、海南)的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工作
 根据《201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牧发【2019】8号)要求,组织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抽取兽药产品开展兽药质量风险监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五)供应商应符合财综[2014]96号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六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的规定。(六)供应商应符合财综[2014]96号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七条承接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承接跟踪检验任务的供应商必须具有CMA证书。(八)涉及本项目检验兽药产品的生产、经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招标编号: ZR19MAC07/5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供应商如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请将相关购买资料发送至邮箱zfcg@zczrbj.com。
5、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单位的信用查询结果
(5)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承接跟踪检验任务的供应商必须具有CMA证书。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发布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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