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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及近期重点道路智慧设施规划布局方案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19-07-04     浏览:1    
核心提示:一、采购项目编号:0832-SFCX19FSC053二、采购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2-SFCX19FSC053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及近期重点道路智慧设施规划布局方案项目

四、采购服务时长:本项目初步计划10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验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深圳市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明确合作区要积极引进和建设智慧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重大项目,着力提升制造水平,打造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载地。同时《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明确“制定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标准规范,初步形成智慧城市建设数据基础”,“前瞻布局智能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深汕云平台,加快构建与城市协同发展的集成化泛在感知网络”,并将“统筹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制度、规范和标准” 纳入2019年工作要点。随着合作区城市定位提升,合作区交通发展将面临诸多挑战:

在当前智慧交通系统技术和设备快速发展的环境下,随着合作区定位的提升,对统筹设施布局、功能要求、技术参数方案提出更高求。同时要求交通系统具备安全、舒适、便利的交通出行环境。而目前合作区宜城大道等6条骨干路网已开展前期设计工作,但均未包含智慧交通设施的规划内容,同时各条道路交通需求多样化,交通流特征复杂,道路及沿线片区功能差异化明显,因此迫切需要针对不同场景定制对应的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明确最合理的设施布局。

为将合作区打造为国际领先的智慧新城名片,落实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的要求,加快智慧交通顶层设计,统筹制定智慧交通建设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区内骨干道路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和重点道路智慧设施规划方案研究,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工作要点》,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及近期重点道路智慧设施规划布局方案》项目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作范围

为合作区全域,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

(四)工作内容

项目共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合作区近期实施重点道路智慧设施规划方案、合作区近期实施重点道路智慧设施方案设计阶段审查服务三项内容。

(五)成果要求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研究成果。

(六) 项目进度安排

根据项目工作内容,本项目初步计划开展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所示:

工作项目

项目工作时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完成资料收集及工作纲要











2.完成近期实施重点道路智慧设施初步方案











3.完成近期实施重点道路智慧设施中期方案及设计方案审查,提交中期成果











4.完成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初步方案及配合方案审查工作











5.完成智慧交通设施建设指引中期方案及配合方案审查工作











6.开展征求意见,完成方案及配合方案审查工作











7.完成专家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供应商报价: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1.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1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2297038780@qq.com。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1止。

九、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原管委会4号楼)

联系人:肖宇

手机:18670363943


附件:(报价单可灵活设计,模板仅供参考)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

 

一、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XXX

报价单位:XXX

报价: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地址:

二、报价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用(元)

1



X

2



X

3



X

4



X

5



X

合计

含税

X(大写:X X X)

三、项目服务时间和服务承诺

服务时间:

服务承诺: 

                                                                                             XXX公司(加盖公章)

                               2019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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