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19.FXJY.ZC.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18-37152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7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0418-37152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0418-2799851转889
代理机构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市公-安局北融源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标段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2.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22号。
3.工程规模:外墙修缮、更换门窗、室内装饰装修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供暖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更换灯具、网络重新布线等。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行使项目过程中监理全部职能。
6.质量要求:合格。
7.计划工期:2019年08月30日 2019年12月10日。
8.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有的条件。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4.总监理工程师还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6.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公告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8)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编辑:mof.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