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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蒲江县西河河滨景观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蒲发改发【2017】23号、蒲发改函【2018】21号、蒲发改函【2019】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蒲发改发【2017】23号、蒲发改函【2018】21号、蒲发改函【2019】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蒲江县鹤山街道。
2.2建设规模:实施蒲江河两岸高速路跨线桥至清江大桥下游250米区域,西河两岸教师公寓至蒲江河共计10.3公里,总建设规模63.69万平米,其中景观面积32.32万平米,水域面积31.37万平米。同时,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新建桥梁4座,改、扩建桥梁各1座。
2.3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成雅高速跨线桥至驭龙桥及驭龙桥和老南桥改建、驭龙桥至清江大桥下游250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工程(道路铺装及小品)、绿化工程、配套建筑工程 、桥梁工程、水生态工程、水利工程(河堤)、古城墙遗址维护及环境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为蒲江县西河河滨景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须为设计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资质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5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00(含)名。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企业、建筑工程设计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企业所属专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03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08月0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本项目开标室(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8-8867751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联 系 人:王继
电 话:028-84352226
传 真:028-84352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