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信和田长途传输分局政企支撑现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9年中国电信和田长途传输分局政企支撑现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0724-1900x25N3275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为400万元整(肆佰万元整)(含税价)。
1.1.2服务内容:STN电路、MSTP电路、VPN电路、大客户互联网专线等电路的维护。
1.2 计划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服务区域:和田地区。
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6.00元/条·月(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订单下单日期须在业绩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①合同主体与发票主体须相一致,同时合同采购内容与发票开票项目相匹配;②发票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随时备查(注:如在中标后核查合同及发票原件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原件存在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原则递补中标供应商),③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下采购订单及增值税发票的彩色扫描件,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
(4)业绩总金额以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5)在评标现场对投标人提供的发票进行真伪查验,查询网址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如查验结果与增值税发票原件信息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本项目须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2.5.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在有效期内)。
2.5.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4名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和至少2名持有电工证的施工技术人员。
(须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①身份证、②资格证书、③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9年度1月1日(含)以后的连续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④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6安全生产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且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
须提供保单彩印件或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遇上述网站域名或网址发生变更,以更新后的域名或网址为准。
2.8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将否决其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三单元1楼。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要求的全部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炉院街427号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B楼301会议室。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6.1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田长途传输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三单元1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周鑫
电 话:13079986963、0991-4664267
传 真:0991-2670188
电子邮件:1390115457@qq.com
开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