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挡土墙工程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9]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回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挡土墙工程
2.2建设地点: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合龙村境内。
2.3规 模:隆回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挡土墙工程,总投资约560.56万元。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混凝土挡土墙工程、支护桩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及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8 月 5 日~2019年 8 月 1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依据,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清单等其他资料费售价400元/套。资料费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7 日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国家税务局总局隆回县税务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 地 址:隆回县广电大厦阳光家园对面(湖南华
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项目部)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 系 人:邹女士
电 话:13973928535 电 话:0739-8699169/16673966767
邮 箱:30368458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