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岗龙观两河流域消黑工程二分局项目经理部采购一批检查井,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二分局深圳龙岗水环境治理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主要包括岗头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岗头河流域黑臭水体工程两个子项的施工。其中岗头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分为两期实施,二期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雨污分流8处,正本清源30处,市政管网完善工程6处,排水管道隐患点70处。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岗龙观两河流域消黑工程二分局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检查井。
2.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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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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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筋混凝土预制检查井 |
预制尺寸A1000,平均井深1.7m |
座 |
100 |
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 |
参数见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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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筋混凝土预制检查井 |
预制尺寸A1000,平均井深2.25m |
座 |
146 |
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 |
参数见附图 |
说明:
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询价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平均井深为预估平均井深,不作为预制标准,仅作为报价依据。
2.检查井井深均需按照现场实际确定,报价内容需对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按照图纸要求对所需提供的井底座、井筒、井筒调节块、井盖板进行同时报价(附件1.2);平均井深报价按照平均井深进行组合各组成部分进行,对组合后达不到尺寸的项目部现场将进行自行处理,允许范围为200mm。
2.4.交货时间: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以买方具体使用计划为准。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分局龙岗龙观两河流域消黑工程二分局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检查井混凝土等级为C30,抗渗等级P8。
2.6.2钢筋采用HPB300、HRB400。
2.6.3井室底板下层筋及盖板下层筋保护层为40mm,其他部位35mm。
2.6.4雨水井井室高度自井底板净高为1800mm,污水井井室高度自井底至盖板底净高为 D+1800mm。
2.6.5检查井底板厚度为220mm,井室壁厚为200mm,盖板厚度140mm。
2.7.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若因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则结算单价调整为:调整后含税单价=【调整前含税单价/(1+调整前增值税税率)】*(1+调整后增值税税率)。
2.7.2.结算: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1日前到询价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7.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投标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7.4. 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结算,次月后买方支付给卖方第一个月已验收货物金额95%的货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同意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接受承兑汇票或中国建设银行链融资e信通的支付方式,按照询价人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因此发生的利息,询价人不贴息。
2.7.5.询价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及时支付投标人货款。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投标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7.6.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5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万元(含)人民币。
3.2.生产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本招标检查井原材料2018年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报告。
3.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或3%或其他国家确定税率)。
3.4.投标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9年08月0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19年08月12日16: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中标企业需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前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办妥供应商资格将无法接收中标通知书。(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蔡亚琴)。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仲华亮
电话:19983528879
9、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0、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