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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工程公司)郑州市贾鲁河西流湖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透水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08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19142一、招标条件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19142

一、招标条件

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计划采购一批透水水泥稳定碎石用于湖西路、弯月路、逸航路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弯月路(湖西路~逸航路)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部,呈环形走向,道路中线曲线半径437.5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三幅路型式,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南起湖西路,北至逸航路,全长1704.58米。沿线与湖西路、弯月西路、槐荫街、甜南街、甜园北街、垂柳路、欢河路河逸航路相交,其中湖西路和逸航路为同期设计道路,其余均为规划道路。弯月路标准段规划道路红线宽30m,横断面形式为:30m(红线)-[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隔离带)-1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双向四车道。
        湖西路(化工路~弯月路)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部,呈南北走向,规划为城市次干路,三幅路型式,为新建工程。本工程南起化工路,北至弯月路,全长434.31米。沿线与化工路、伴月路和弯月路相交,其中化工路为现状道路,弯月路为同期设计道路,伴月路为规划道路。湖西路标准段规划道路红线宽30m,横断面型式为:30m(红线)-[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15m(机动车道)-1.5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双向四车道。
        逸航路(重庆路~弯月路)位于郑州高新区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属城市次干路,本工程南起弯月路,北至重庆路,工程全长为1690.062m,沿线分别于弯月路、弯月西路、梧桐街、逸晨路、逸情路、逸阳路、逸致路及重庆路相交,其中弯月路为同期设计道路,其余均为规划道路。本工程道路规划标准红线宽为30m,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道路标准断面布置形式为:30m(红线)-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1.5m(边绿化带)-15m(机动车道)-1.5m(边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

2、招标范围: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透水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

3、采购数量41000吨。详见下表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2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

名称

型号及规格

预计数量(吨)

备注

透水水泥稳定碎石

10%

41000

 

合计

 

41000

 

备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9年8月

5、交货地点: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工地现场。

6、技术标准:本标透水水泥稳定碎石必须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在中国电建物资设备集采平台是合格供应商,持有透水水泥稳定碎石和销售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厂址必须和实际水稳站厂址相符,需方有权对投标单位水稳站考察,如发现和投标资料不符将视为废标)以及所供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须持有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资料,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期同类产品检验报告。

1.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10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三份(附合同扫描件)。

 1.3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7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在报名通过后可获取招标文件,如需上传缴费凭证,投标单位可制作缴费凭证证明(证明内容:承诺投标文件费用现场递交,投标单位署名盖章后上传)或者将本条内容截图上传即可后可下载标书)。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在报名后,前往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内部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 姚晋永        电话:0371-55158650

现场联系人:孙兰溪       电话:15637843727

八、监督部门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371-86019263

 

 

 2019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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