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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档案整理人员服务外包的招标

   日期:2019-08-09     浏览:0    
核心提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档案整理人员服务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档案整理人员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情况:

1招标编号:SZZHJ2019-XC-G-005号

2、招标内容: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档案整理人员服务外包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4、标段数量:2个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6、服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一标段档案数字化扫描:

1、服务单位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数字化加工符合苏高法办(2010)18号《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规范》的要求。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4、成果要求:分辨率200dpi以上;颜色:黑白二值或灰度;格式:JPG。

5、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复原装订。档案装订应尽量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力求保护原件(按国家一级档案馆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整理和馆藏)。

6、扫描人员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扫描档案的保密及保护工作。

7、扫描方自带全部设备,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将不属于本项目的资料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数字化工作中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

8、档案扫描完成后,工作现场上的数据必须全部交由采购方存档。纸质档案数字化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包括:前期检查、整理、排序、登记、修复、扫描、制作、质检、档案目录完善、校验、档案装订、数据挂接、备份、装盒、上架等;加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载体的安全完整以及档案信息内容安全。

9、扫描工作环节与质量要求:

(1)档案整理:扫描前,加工人员应在保证档案不受损坏的前提下,拆除装订物,对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然后进行扫描;扫描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重新装订,恢复原样,并保持档案页面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保持卷宗右边和底边整齐。卷封面破损严重需要调换卷封面的,应主动请求档案管理人员并按要求更换卷封面,交将原卷封面上的内容抄写到新封面上。更换下来的旧卷封面应全部交还档案室。

(2)档案扫描:档案扫描采用彩色方式。文字资料、图片、图纸及有彩色的证据材料均用彩色扫描,扫描影像保持原档方向。在扫描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标准:标准分辨率:200dpi;标准文件格式:单页TIFF或JPG;(影像保持原有文件格式,不作任何格式处理);色彩:对彩色照片或发票等有多种色彩的证据进行全彩扫描;质量: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要进行修补。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数码平台,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并进行并页处理。扫描过程中,应制作工作流程表,在流程表上认真记载扫描的页码及页数,并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码、页数及前处理时填写的文件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

(3)图像处理:应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图像偏度不得大于2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4)文件存储:以目录数据库内该文件档号对扫描图像建立文件夹,并对文件夹内图像文件以相应数字顺序号进行命名。数据光盘内文件电子影像存储格式为单页TIFF或JPG格式。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存储,并且直接导入系统,能够实时将经过检验的数据投入实际应用。

(5)数据挂接、著录:扫描文件应与现有通达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挂接、著录,可查阅利用扫描文档。

(6)质量自检:加工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检,自检达到数据质量标准后,才能交付给采购方验收。

(7)验收要求:加工单位数据自检合格方可递交法院验收。数据验收以20万页为单位,分批由加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法院对加工单位挂接完毕的目录信息、著录信息和图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为5%,法院按《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99.5%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抽检合格率低于99.5%的,提交验收的当批数据全部发回加工单位重新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次提交验收。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8)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加工方须提供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加工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9)安全要求:加工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及法院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加工方应做到:与加工方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不同的工序之间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扫描加工现场的安全及保密措施。加工场所应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及保密。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携带摄像、照相工具进入加工场所。

10、其他要求:采购方不提供档案扫描所需的任何相应设备和数字化加工软件。双方各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加工方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流程、项目实施计划、施工人员及保密措施。加工方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服务期的期限、免费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方式及费用、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免费培训项目等。

11、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加工产品免费质保期≥一年。

二标段档案整理人员服务外包:

1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数量:8

(2)服务人员性别:8名女性

(3)年龄要求:18-40周岁

(4)服务内容及要求:苏州本地人优先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6)工作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基本职责:

(1)在上级的指导下按照相应的格式规范负责完成档案的整理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文书档案;

(3)整理过程中应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核对准确无误;

(4)整理、装订案卷应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干净整齐;

(5)资料整理、扫描及录入工作,完成工作并保证质量;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档案整理人员服务外包考核标准:

为规范成交单位及其员工行为,保障正常运营,提高工作绩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将对中标单位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的原则性要求如下:

3.1、中标单位合法、合规招聘员工,并与招聘录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

3.2、中标单位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人员,在其入职前安排职业道德、岗前技能、劳动纪律及双方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并确保员工已经知悉并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违约责任等。

3.3、中标单位在每月员工考勤绩效成绩基础上,根据其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其员工发放薪酬福利等。

3.4、发生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规章制度而被退回时,中标单位应保证及时补充出勤人员并确保工作质量。

3.5、非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许可,中标单位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员工主动辞职的除外)、不能随意调换员工工作岗位。

3.6、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如遇工作需要或因突发事件等因素,而需要工作人员加班时,中标单位应予配合。

3.7、中标单位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

2、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现场解密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5、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商):0512-68617635。

(2)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7、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

    8、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8月29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02室      邮政编码:215009

电    话:0512-69290321               传    真:0512-69291321

联 系 人: 孙鹏/蒲苗苗                 联系电话:15050499132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    

联 系 人:严璐                       联系电话:0512-85182926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将在:

1、江苏政府采购网;

2、苏州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九、公告期: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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