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19]第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赣州蓉江新区腾飞大道快速路(丁香路至滨江路段)一期建设工程等7个市政工程以及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区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已由 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赣蓉经发投字(2019) 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社会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州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赣州蓉江新区腾飞大道快速路(丁香路至滨江路段)一期建设工程等7个市政工程以及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区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投资约14亿元,其中蓉江花园四区D1-1地块约4.7亿元;蓉江花园四区D1-5地块约3.2亿元;武陵大道快速路地面段(一期)工程约2.7亿元;腾飞大道快速路(丁香路至滨江路段)一期建设工程约1.9亿元;潇雨东路(蓉江二路至蓉江一路段)建设工程约0.6亿元;茉莉路(赣南大道至平安路段)建设工程约0.4亿元;文轩路(蓉江二路至蓉江一路段)工程约0.5亿元;木棉路(原323国道至和谐大道段)建设工程约0.08亿元;青阳路(创业大道至木棉路段)建设工程约0.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社会融资。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工期:各单项工程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3.2施工总工期:1095 日历天, 各单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工期,根据各单项工程具备的条件先后开工,具体各单项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
包含建筑部分及总图(含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协调配合工作、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弱电工程、市政园林及配套工程等。
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3家,牵头方为房建或市政任意一方施工单位。(其中设计单位不能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所拟派的人员,只能承担对应的设计或施工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2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3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 2019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注: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 2019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注: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 2019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两套管理人员。
建筑类:土建专业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名,提供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 2019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市政类:市政专业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名,提供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 2019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注:投标人所拟派的人员注册证书(岗位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各类人员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际的施工进度按需进场完成设计、施工各项工作。当现场设计、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或以上拟派人员专业配备无法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时,中标人应按业主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及实际情况无条件增派相应的技术人员。费用不另行计取。
3.4.1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投标人员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其设计团队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4.2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应在 “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5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6 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其他类型(投标人)”-“房建非网上开评标”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9月 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开标场所告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
7.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3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4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816700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承军 法定代表人:赵阳
地 址: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 地 址:赣州蓉江新区516双创产业园
联 系 人: 潘欣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797-8165862 电 话:15070177514
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165509
2019年 08 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