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8】6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蓝发改许准字【2019】504号文件核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三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兴蓝大道南侧、飞腾路东侧、金石路北侧
2.3 建设内容:地块内规划高层住宅6栋,沿街商业主要沿地块西侧布置,建设地下负一层车库,人防设备、人防工程,同时辅以设计其他配套设施及相应的道路、市政管网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151865.47m2,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
2.4 工期要求: 54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蓝山县保障性住房综合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期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投标人自行在相关社保网站上查询下载或截图打印件,并附查询网址和查询账号及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社保的;②按提供的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人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明细表及社保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表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750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适用专业工程招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9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由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2225995。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税费缴纳:中标单位依法在项目所在地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10.2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作为本次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
10.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进场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原则上关键岗位人员禁止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需在开工半年后才能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报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10.4 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如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出期限的,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进场施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元嘉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湘粵路258号一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0746483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三楼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 话:13874652973/0746-822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