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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丰加学校(书院)修缮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3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阳县丰加学校(书院)修缮保护工程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发改【2019】39号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丰加学校(书院)修缮保护工程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政发改【2019】39号文批准建设,以桂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查备案表(桂招备【2019】2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与社会募捐。招标人为桂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丰加学校(书院)修缮保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桂阳县浩塘镇;
2.3  建设规模:学校建筑面积约1365㎡,总面宽为33m,总进深为28.8m,整体平面呈方正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体修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按照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相关验收规定要求实施,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本体修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零柒万贰仟伍佰捌拾玖元陆角整(¥2072589.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湖南省文物局出具的登记证明或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企业资质、人员、企业信用等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2  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指定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证书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02月至2019年07月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页打印件,提供查询页打印件的需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9 月 3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8 月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9 月 4 日上午 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2 室第 九 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发展和发改局。电话:0735-4470536。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的相关事项必须按桂阳县桂政发〔2016〕9号、桂政办发〔2018〕9号文件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桂阳县
联 系 人:史主任
电    话:18975581580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郴县路下白水村安置地福泉小区21栋一单元2楼
联系人: 唐女士     
电 话:13217358935    18890110617
邮    箱:1347505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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