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税收执法信息管理存储平台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税收执法信息管理存储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XJTF(GK)2019ZF2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治文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5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税收执法信息管理存储平台贯彻相关文件中关于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的精神,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0:30 至 2019年08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到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现场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北楼十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编辑:mof.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