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在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每年定期完成两次维保服务。定期服务日期应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确定定期服务日期;本次招标采购1年维保服务。
项目标段划分: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01包 | 高架库维保二次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等;
3.1.2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高新区茶榆路9号茶榆云顶小区10号楼1单元101室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
3)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打印企业信用信息;
4)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 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 并将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金桥宾馆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钻石北路9号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杨建江
电 话:0313-2106271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刘仁杰、王彦彪
电 话:0313-5887217、13313030043、15931697177
传 真:0313-588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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