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供电局智能低压监测主站系统改造采购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等装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二、 项目概况
中山供电局智能低压监测主站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加密认证网关等物资,需要与原供应商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一谈判采购; 中山供电局东区供电分局逸东苑公用配电站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电气配件等物资,需要与原供应商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单一谈判采购。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标包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7 001-2019)以下规定:“10.7.1.3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
标包二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7 001-2019)以下规定:“10.7.1.3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
四、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序号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原产品供应商 |
加密认证网关 [ 加密认证网关 ] |
2 |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原产品供应商 |
电气配件[电气配件] |
五 、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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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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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
2 |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3 |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人(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六 、公示期限
201 9 年 8 月 17 日至201 9 年 8 月 21 日。
七 、发布公示的媒介
采购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 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发布。
八 、 业务咨询 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联 系 人: 黄工 电话: 0760-8839 2513
地 址:中山市 东 区 博爱六 路 68 号
采购代理:广东 电网物资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 工 电话: 18924976664
Email : [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九 、异议及处理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徐小姐 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 020-85125281
受理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 9 年 8 月 17 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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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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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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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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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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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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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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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