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看守所“武警智慧磐石项目”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陵区看守所“武警智慧磐石项目”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区看守所“武警智慧磐石项目”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9-979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草市街53号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029-867597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9-85578186转814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高陵区看守所“武警智慧磐石项目”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1批
项目概况: 警用设备和用品采购
项目用途: 武警勤务作战指挥平台、值班室在岗状态监测系统、AR鹰眼、枪式摄像机等
采购预算: 3300186.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附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19 09:00:00至2019-08-26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入库申请。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9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09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578186转814
2、开户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3020538000050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