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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小溪滩库区)施工2标施工2标[E3300000001000779007001]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0     浏览:0    
核心提示: 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 施工2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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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 施工2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8]44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建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龙游县衢江治理二期工程(小溪滩库区):防洪堤1段,汀塘圩堤,总长2.45km;护岸1段,中埠护岸,长度1.85km;新建水闸1座,中埠水闸,孔口净宽为1孔*6m;埠头2个;整修机埠6座;加固穿堤涵管2处;滩地治理4.25万m2 ;堤防和护岸工程的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堤防、护岸级别为4~5级,,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33018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堤顶防汛抢险道路、坡面防护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共约4.3km,详见招标图纸;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3734.75万元,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08月20日至2019年08月27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08月2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09月0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有,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岑山路86号

邮  编: 

联系人:邱群华

电  话:0570-7011937

传  真:0570-7011937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916

邮  编: 

联系人:方慧

电  话:方工

传  真:13073658826

电子信箱: 

 

 

2019年7月25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

2

近3年(2016年7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6年7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5]。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6]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7]。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类似项目指: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价或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堤防工程(不包括围垦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2]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3]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4]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5]

 

[6] 

[7]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②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标段概算投资在l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标段概算投资在0 1亿~0.5亿元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1亿元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元及以下且建筑物级别为5级的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由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也可以由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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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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