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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东玺台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1     浏览:0    
核心提示:湖南建工东玺台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建工东玺台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建工·东玺台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建工•东玺台项目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019-431003-70-03-005392、2019-431003-70-03-009510等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建工观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以总承包(EPC)的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建工.东玺台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观山大道与郴州大道交界处东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70336.38m²。本次针对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进行招标,建筑面积共415588.77m²。第一标段建筑面积208755.24m²,其中住宅1259户,住宅面积159909.93m²;地下室面积37496.00m²(其中人防工程面积14622.92m²);商业面积3887.12m²;27#栋售楼部面积3523.14m²;28#栋幼儿园面积3939.05m²。第二标段建筑面积206833.53m²,其中住宅1270户,住宅面积161330.39m²;地下室面积38750.00m²;商业面积6753.14m²。

2.4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 204472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一标段:总承包工期: 620 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 50 日历日;二标段:总承包工期: 620 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 50 日历日。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3-7#栋、11-12#栋、幼儿园、售楼部及相应地下室,地下室以后浇带为标段界面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

桩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保温、弱电、装饰、给排水、配电、燃气、园林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专业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允许分包或者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配电、电梯、园林、消防、智能化等。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2)其他不可预见分项工程的设计;

(3)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

(4)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5)设计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内容;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实施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除发包人独立发包部分如电梯等)。

第二标段:1-2#栋、8-10#栋、14-16#栋及相应地下室,地下室以后浇带为标段界面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

桩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保温、弱电、装饰、给排水、配电、燃气、园林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专业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允许分包或者发包人独立发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配电、电梯、园林、消防、智能化等。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2)其他不可预见分项工程的设计;

(3)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

(4)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5)设计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内容;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实施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除发包人独立发包部分如电梯等)。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潜在投标人须到项目实地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再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拟任本次一标段、二标段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且人员不得具有在建项目。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其他设计岗位人员2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拟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执行,采用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捌拾 万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捌拾 万元整。

5.1.1递交方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以投标保函方式,具体保函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8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本项目技术标I(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Ⅱ(设计文件)副本实行暗标,编制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 8  21 日起(北京时间)至2019年 8  28 日17:00前自行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领取箱内进行不记名领取(每个投标人限领一套),恕不另行通知。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920 日0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370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一标段、二标段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5028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建工观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裕后街商业综合楼七楼

联系人:董威

电  话:151155531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韭菜园街道银华大厦17楼

项目组成员:侯晓莉、李静祥、常丽佳

联 系 人:常丽佳

电    话:0731-86889266

邮    箱:8713425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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