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中医院搬迁装修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弋招字[201 9 ]第 06 号
一、 招标条件
弋阳县中医院搬迁装修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弋发改字【2019】74、93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将本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弋阳县中医院搬迁装修及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项目地址:弋阳县城北人民医院院址。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施工图纸。
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包括门诊综合楼(六层,装修)、住院部综合楼(六层,装修)、四层住院楼(四层,装修)、消毒供应室、医疗废物暂存间、消防水池及水泵房、配电间(配套)、污水处理站(配套,含污水收集管网整体翻修)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金额:本工程总投资约2999.74万元。本项目设计费40万元,工程费约2667.34万元(不含设计费),合同价款按财审后控制价下浮三个百分点计算,结算价以最终审计决算价为准。
7、计划总工期: 12个月。其中门诊综合楼必须在2019年12月15日之前完工。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分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高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资质可提供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设计资质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③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④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设计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要求: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的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各1人;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5.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拟派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负责施工的项目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上岗证,其中安全员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 类证书。负责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装饰专业高级职称。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提供开标前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6.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并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7. 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业绩要求:
8.1施工: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度)近60个月内承担过二级甲等医院(或以上)装修装饰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造价为2667.34万元的80%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18326.4平方米的80%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证明业绩的材料原件: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施工图。
所有施工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公告发布前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的企业施工业绩,应当在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施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并打印查询页与资审的原件一并提交,文字证明材料无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处理。
8.2设计: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本月度)近60个月内完成过二级甲等医院(或以上)装修装饰项目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为2667.34万元的80%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18326.4平方米的80%及以上的)业绩。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等。
所有设计业绩需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实地考察。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处理。
注: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为原件。
四、其他要求
1.按饶建发[2018]30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且上述主要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 ,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5.中标单位须在弋阳当地缴纳税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网上报名,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
2、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弋阳县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弋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59793164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信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弋阳县
联系人: 邱女士 联系电话:0793-5821931/1807930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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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