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5月16日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道路主线路线全长114.305km,全线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路/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沿线设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2处枢纽立交);收费站8处(含省界主线收费站1处),3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体工程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应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收费分中心系统升级:根据实际需求改造收费分中心系统,可具备所辖路段、收费站交易信息查询、收费统计报表、稽核管理、ETC 门架系统及关键收费系统设施运行监测、数据传输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功能。
(2)收费站系统升级:升级收费站级系统软硬件配置,支持CPC 卡调拨管理、特情业务处理、稽核、跨省通行费查询等功能。
(3)收费车道系统改造:将现有MTC 车道改造为ETC 专用车道或ETC/MTC 混合车道,所有车道均可提供ETC 服务。
(4)ETC 门架系统建设:建设省界ETC 门架系统、路段ETC 门架系统,改造鲁苏省界虚拟站系统,实现所有车辆分段计费。其中ETC 车辆通过车载单元(OBU)和后台记账形式自动完成扣费,非ETC 车辆“分段计费,出口收费”,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实现安全接入。
(5)通信传输系统:建设完善部联网中心系统与收费站系统(含ETC 门架系统)之间、省联网中心系统与收费站系统(含ETC 门架系统)之间安全、稳定、可靠的主备通信链路。完成ETC 门架系统和收费站至省结算中心、部中心传输链路的升级与备份链路的建设。
(6)网络安全建设:严格落实等级保护要求,构建从外到内的纵深安全防御体系,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实现安全接入。
(7)鲁冀省界主线收费站拆除及附属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
JLZXSJSG-1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额不小于6000 万元) |
近三年(2016-2018 年)企业净资产平均值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流动比率平均值不小于 1。 |
3.2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具有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或 C2 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7 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8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印件至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将军路122号(黄台大酒店三楼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1)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拟任项目经理证件(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网页截图);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⑦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近两个月查询日期的完整截图)
(2)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须是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截图打印件和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截图打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second/cszcindex.aspx)”中查询到且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相一致,并提供网页屏幕截图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且不得更换。
(5)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上午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将军路122号(黄台大酒店三楼泉城厅会议室)。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及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京沪高速济乐段管理中心210室
联 系 人:宗女士
联系电话:15662695116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834647966
2019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