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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S215、310线叙州区岷江沿江快速通道(省道S215屏山至泥南段)施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澄清的通知
补-001
各投标申请人:
一、《S215、310线叙州区岷江沿江快速通道(省道S215屏山至泥南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特作以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第三段内“……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时间从项目交工之日起算,若因发包人造成在承包人提交交工申请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仍未组织交工验收,则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时间从承包人提交交工申请之日第14天起算。……”调整为“……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时间从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若项目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因发包人造成在承包人提交交工申请之日起28天内发包人仍未组织交工验收,则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时间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的第28天起算。……”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款“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右侧“编列内容”因排版原因有误,现调整如下: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第三项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最右侧“评分标准”因排版原因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文:工期组织设计合理,保证措施得力,保证措施可行的,得1分;一般得0.8
更正为:工期组织设计合理,保证措施得力,保证措施可行的,得1分;一般得0.8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第七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结尾表述有误,现予以与更正如下:
原文: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2分)
更正为: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二、针对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的疑问,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特作以下澄清说明及规定:
1、提问: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项评分标准中“一般或较差”如何判定,请予以明确。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分标准分级规定如下表述: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可行”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缺失布置或规划内容。
②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安排科学、详尽,技术措施合理先进”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缺失方案或方法或技术措施内容。
③第三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工期组织设计合理,保证措施得力,保证措施可行”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缺失保证体系或保证措施内容。
④第四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措施明确、周密,重要部位控制措施详尽、可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备且能保障工程按期竣工”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缺失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保证措施,安全管理体系或其保证措施内容。
⑤第五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措施完善、可行,环保制度齐备,环保保证体系完整”是指投标人编制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写分项时,缺失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或其保证措施,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或其保证措施内容。
⑥第六项、文明施工、文明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保证体系详尽、可行,措施完善”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写分项内容时,缺失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或其保证措施,文明保护保证体系或其保证措施内容。
⑦第七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风险分析客观、控制措施得当、应急预案可行”是指投标人编写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般”是指投标人编制本分项时,内容齐全并进行了简短阐述;
“较差”是指投标人编制分项内容时,缺失风险预测或防范或事故应急预案内容。
2、提问:因无具体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关于合同用款估算金额如何填写。
回复:合同用款估算金额不填,只需填报分期和累计比例。
3、提问:因无具体报价,评标基准价如何界定?
回复:详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右侧编列内容中的描述。
三、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条“其他要求”的评审标准,同时严禁分包给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否则本项评分为0分。
四、投标人编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的单位和个人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其余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