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发电  电厂  电网  铁路  核电  内蒙古  山东  风电  消防  辅机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4     浏览:0    
核心提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河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项目编号:HNSW-2019-PTF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659280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农业路办公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1-658065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0371-65928024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采购内容:通过招标确定六家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及印制单价,负责全省税务系统普通发票印制、配送等有关业务。印制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采购数量:第1年普通发票印制预算9336万元,第2年、第3年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税务机关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1.3分包及相关要求:不允许分包。
1.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供应商须为河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印刷企业,并符合下列要求:1)工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备《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条规定的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印制责任、义务以及对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人的印制任务下达给牵头人,由牵头人办理资金结算事宜。2.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42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1号公告)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在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http:// henan.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条件和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税务行政许可审查内容及标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税务行政许可相关申请材料实行现场报送,提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北楼一楼大厅(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371-66767511;薛先生,联系电话:0371-6676776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该项目评审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税务行政许可审核情况、评审结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中标企业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发票准印证》,向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未中标企业发放《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项目编号:HNSW-2019-PTFP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通过招标确定六家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及印制单价,负责全省税务系统普通发票印制、配送等有关业务。印制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2采购数量:第1年普通发票印制预算9336万元,第2年、第3年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税务机关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3分包及相关要求:不允许分包。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供应商须为河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印刷企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工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条规定的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印制责任、义务以及对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人的印制任务下达给牵头人,由牵头人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3.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42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1号公告)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并在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http:// henan.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条件和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税务行政许可审查内容及标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税务行政许可相关申请材料实行现场报送,提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北楼一楼大厅(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371-66767511;薛先生,联系电话:0371-6676776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 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
该项目评审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税务行政许可审核情况、评审结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中标企业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发票准印证》,向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未中标企业发放《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
五、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4、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的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
以上资料应留存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
接收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9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会议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人联系方式: 0371-65806530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农业路办公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371-6592802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编辑:mof.go
 
 
扫一扫快速入网
 
更多>同类招标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