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制造中心小包密封测定仪、光学接触角测量仪、离子色谱仪、流变仪、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经河南中烟董事会审议通过,己经批准采购,采购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19年制造中心小包密封测定仪、光学接触角测量仪、离子色谱仪、流变仪、材料检测仪器购置项目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 标段 | 货物名称 | 单位(台/套) | 备注 |
| 第一标段 | 小包密封测定仪 | 1 | |
| 第二标段 | 光学接触角测量仪 | 1 | |
| 第三标段 | 离子色谱仪 | 1 | |
| 第四标段 | 流变仪 | 1 | |
| 第五标段 | 材料检测仪器 | 1 | 透气度仪1台套 |
| 抗张强度仪1台套 |
招标范围为各标段采购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安装位置。
2.4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接甲方通知之日起80日历天
2.5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括所投项目范围主要内容,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所投标段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能保证对项目进行长期的跟踪服务能力,能及时快速地响应维护请求;提供所投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原件;
3.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以及履行合同、服务能力的承诺,并提供承诺声明(统一格式见附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1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截图为准,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业绩及发票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设备的授权书、承诺声明(统一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截图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专卖局外网》及《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地 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樊女士
电 话:0371—8551 8903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邵女士
电 话:0371-6397 6599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19年 8 月26日
附件:
承 诺 声 明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符合贵厂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履行合同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而且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特此声明。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tobac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