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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易贵竹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8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XYTC-潭县2019-07-07招标条件天易贵竹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潭天易发改

招标编号:XYTC-潭县2019-07-07

  1. 招标条件
    天易贵竹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潭天易发改投【2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易贵竹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湘潭天易经开区贵竹路以东,麒麟路以南、学区路以北;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3.93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6658.1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及行政楼约5963.12平方米,两栋科教实验楼约10002.53平方米,艺体馆约3843.1平方米,连廊约159.47平方米;地下室约6626.10平方米,门卫室等63.8平方米。新建250米环形跑道室外田径场1个,室外排球场3个,篮球场4个,羽毛球场3个及乒乓球台若干,购置相关教学、办公、科研等软硬件设备设施。(具体以最终设计图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相关教学、办公、科研等软硬件设备设施采购以及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含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所包含范围为准)。

完成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永久用水用电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3)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并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4)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红线内的接驳;

6)红线内场地平整;

7)根据设计规范及质量要求需要进行的其它工作;

8)创造施工条件及环境。

9)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备案、包保修。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后30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270日(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2.6.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3.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规定。

3.7、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施工单位不存在不予报名的其他情况。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依据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的: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函必须保证以下基本要素:

(1)受益人名称,(2)保函金额,(3)保函有效期;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五、投标保证金)。

5.4.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5.4.2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专业担保公司其营业执照、经营资格等信息需在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查询。
5.4.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4.4 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7、联合体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828日~2019年94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3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本项目没有设计成果补偿费。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788031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天易经开区

联 系 人:杨铭    电    话:150073273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923室

联 系 人:周博      电    话:0731-55683388     13027328877

传    真:0731-55683388      邮    箱:5839748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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