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南洲水厂石英砂和砾石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英砂和砾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和材料清单:
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3785100.00元人民币,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石英砂 |
粒径范围:0.9~1.4mm |
吨 |
2553 |
2 |
砾石 |
粒径范围:4~8mm |
吨 |
814 |
2.2交货地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南洲水厂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年内,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到货,并验收合格。
2.4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点:/。
2.5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
2.6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经营投标材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投标材料的制造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自2016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上网之日完成的类似投标材料(类似投标材料指石英砂或砾石)且单项合同供货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
1)类似投标材料的供货业绩时间的界定和供货金额的计算:
A.2016年8月1日以后(含2016年8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其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招标公告上网之日期间类似投标材料的供货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B.2016年8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16年8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16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上网之日期间类似投标材料的供货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C. 销售合同和相应的供货发票需反映类似投标材料的全部信息,否则不作为计算依据。
D、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中如出现两张或以上发票号码相同的情况,则该发票对应的供货业绩以供货金额为零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需将上述发票号码相同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
2)一份合同只算为一项业绩,原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只算一项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技术要求制造样品送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声明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8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申请人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的名单》内(见公告附件一)。
4. 初步评审方式
4.1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其中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初步评审条件满足初步评审标准,则该投标人的初步评审结果为合格。
(1)当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
(2)当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包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的招标工作正常进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20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2本次招标不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1)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登记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7.1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登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前一天的10时00分前完成网上登记,逾期登记的不得参加后续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
7.3招标代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前一天的12时00分前完成投标人的确认。
7.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前一天的12时00分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8.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电话:020-871590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715929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自来水公司(http://www.gzwatersupply.com)、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