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远县第九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建设(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宁发改许准字[2019] 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第九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建设(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远县;
2.3 工程规模:宁远县第九中学工程,主要包括综合楼、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垃圾房、附属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510平方米。第十中学工程,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初中专用教学楼、小学专用教学楼、综合楼、教工宿舍、连廊、垃圾房、附属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346平方米。第十一中学工程,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专业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连廊、垃圾房、附属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101平方米。3所学校(二期)工程总投资约9941.94万元。
本工程监理费上限值为1068990.00元,下限值为 983470.80元。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招标范围:宁远县第九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二期)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及责任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拟配备现场监理部关健岗位人员具体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不少于3人,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正在办理延续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省建设厅的相关证明资料(如省厅政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申请受理单或直接出具的延续注册证明)。
3.4 拟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最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补缴社保无效)或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还应该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因本项目为多栋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项目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用承诺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账号须先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和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2019年6月10日后已注册可不用重复注册)。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异议以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2078172309@qq.com),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工作日内作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9月 23日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无效。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湖南省外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46-722521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黄志辉
联系电话:1397464177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吴家庙路39号四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旁)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9974643168/0746-863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