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铁科智控荔胜广场办公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证号 2019-440103-65-03-024345等备案证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州铁科智控有限公司 现对 铁科智控荔胜广场办公室装修项目 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铁科智控荔胜广场办公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铁科智控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092792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李杨 联系电话:020-83521905、020-835219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街花地大道中64号
四、项目概况:总装修面积约为145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厅、展厅、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及机房、研发中心的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导向标识、智能化系统、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975115.32 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9-4774
2、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铁科智控荔胜广场办公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招标为铁科智控荔胜广场办公室的门厅、展厅、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及机房、研发中心的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导向标识、智能化系统、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消防、验收、质量保修等。根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等招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并按照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相对应的内容开展设计工作等。
(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工程承包人须完成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975115.32 元(含增值税价,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500000 元;施工费控制价为5475115.32 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 8 月 30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9月 2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19年 9 月 23日8时30 分至2019年9 月 23日 10时 0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报名时除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外,还须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3、投标担保 1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含开标开始时间,缴纳情况以交易中心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6、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必须明确施工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7.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投标申请人报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本项目均为招标失败。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铁科智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0927911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无。
2、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无。
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字为准。
2019 年 8 月 30 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招标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牵头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方,若有):(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ˎ̥","serif";mso-bidi-font-family:宋体;color:#3C3C3C;mso-font-kerning:0pt'>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ˎ̥","serif";mso-bidi-font-family:宋体;color:#3C3C3C;mso-font-kerning:0pt'>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ˎ̥","serif";mso-bidi-font-family:宋体;color:#3C3C3C;mso-font-kerning:0pt'>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