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房地产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房地产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7119000560
采购文件编号:呼公交易【2019】-政采-公开-012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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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06312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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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实行资格后审的通知》。 |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页面中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3.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确认以下文件均已完成原件比对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文件 |
4.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加开标会议: (1)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交的其他资料。 |
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因本项目采用电子签到及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会员业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参加”按钮后,携带投标文件及其他投标所需资料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开标会议。如未点击“确认参加”按钮造成无法参与电子开标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