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红色革命纪念馆广场安保及、军烈属活动场所及会议室、公厕建设工程
二、 采购项目编号:LBJXZC2019-C2-00158-HCJS
三、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龙华红色革命纪念馆广场安保及、军烈属活动场所及会议室、公厕建设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零壹佰零贰元柒角整(950102.70元)。
五、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 磋商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单位可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磋商单位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单位竞标。
七、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工作日),每日早上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持以下资料报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
账号:223912010103302296
开户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盘古分理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单位应于2019年9月16日11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 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16日11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单位磋商时间,地点: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人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保证转账底单)依时到底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
采购单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监督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6215667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