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九油料采购询价函
(编号:POWERCHINA-0108005-19069 )
各潜在报价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砂石公司拟采购 油料一批用于我公司安徽池州长九项目砂石系统生产运行,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价,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与,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一、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1、 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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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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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润滑脂 |
美孚 UNIREX N3 |
kg |
96 |
16kg/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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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润滑脂 |
美孚力士EP2 |
kg |
96 |
16kg/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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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钙基润滑脂 |
ZG-3 长城 |
kg |
90 |
15kg/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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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锂基脂 |
3# 长城 |
kg |
900 |
15kg/桶*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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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械润滑油 |
N32 长城 |
kg |
875 |
175kg/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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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械润滑油 |
N46 长城 |
kg |
525 |
175kg/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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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美孚齿轮油 |
600XP150 |
kg |
1820 |
182kg/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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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孚齿轮油 |
600XP68 |
kg |
364 |
182kg/桶*2 |
2、工程概况
长九新材料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西南方向约37km处,项目西部有简易公路与X014县道相连,沿X104县道向北东15km至殷汇镇连通318国道,并由此国道向北东28km可达池州,西行26km安可至安庆。铁路方面,铜九铁路从矿区北侧约3.0km处经过,沿线设有货运场站。水运方面,北距长江牛头山码头约12km,经牛头山码头沿长江顺水而下可通往铜陵、芜湖、南京、上海,逆流而上可达安庆、武汉、重庆等地。
3、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下发之日起计10天交货(如不能满足交货期,请提供最快的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长九新材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5、质量、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要求为原厂家生产(美孚、长城),严禁假冒、高仿产品。
6、质量期:产品验收合格后6个月。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技术联系人:邓先生1817549897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3、供应商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提交相关资料注册并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水电八局砂石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取得中标资格。
三、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各有意参与报价单位于2019年09月11日下午10: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并按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回复,2019年09月12日上午10:00前进行报价回复。(注:报价函每一页都必须由投标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本报价经我公司认可,即作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报价有效期:60天。
四、供应商复函须知:
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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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kg)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品牌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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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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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批所报价油料要求承诺为原厂家生产(美孚、长城),报价单上须注明品牌,所有油品需附出厂合格证。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要求
⑴、单价已包含图纸设计、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货物包装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锈、防挤压、碰撞使材料变形等措施,耐粗暴搬运,适合远程运输。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货物变形、散包等损失、丢失,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⑵、运输费是指到达指定交货地址的搬运、运输、运输保险、及运输费税金等费用;
⑶所有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⑷投标方可增项报价,以提供更详细的报价组成;
⑸投标人须提供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供货地点;
(2)提供货物清单规格表;
(3)提供货物的明细报价及汇总报价;
(4)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5)付款方式响应情况。
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项目指定地点,并提交经买方核对无误的清单及全额发票,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5%(不超过3个月);余货款总额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
付款方式:买方可采取转账、电汇和不长于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
六、检验和索赔:
1、在货物到达使用项目现场后的10天内,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卖方所供应的货物系假冒(仿冒)或与所报价品牌不一致的,除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外(包括买方因此遭致建设单位的全部处罚或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应当向买方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14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七、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30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砂石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19918372929
邮 箱:793404275@qq.com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砂石公司
(电子签章)
2019-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