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2026-02-24 0
核心提示: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
 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348

1. 招标条件

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工程已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项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本招标项目为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工程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工程光伏组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2.1.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境内

2.1.2规模:红泥井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箱变基础加高改造项目,光伏容量6MW(交流侧)。

本次招标光伏组件交流侧容量6MW,直流侧容量:6.006MWp,直流侧容配比1:1。

2.1.3本次招标量、:

名称: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

数量:交流侧容量6MW,直流侧容量:6.006MWp;

规格:单晶、双面双玻、650Wp,采用固定支架。

2.1.4交红泥井风光同场40MWp光伏项目的改造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6.006MWp千瓦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交货期20天(含节假日),计划开始交货时间:2026年4月1日,计划交货完成时间:2026年4月20日。实际供货按招标人要求调整(最终交货期及批次待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在满足此交货期和进度要求的基础上,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单晶硅545Wp及以上累计容量5000MWp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容量、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发票)。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VDE之一的认证(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224900分起至2026342359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3179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317900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8407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电话:0471-6207059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兴顺西镇五份子村委四份子村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547259829

电子邮件:1556034059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323(仅限法定工作日8:30-17:00咨询,联系不上可通过邮件方式)

电子邮件:zhp_zhang@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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