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医院(经一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09 1
核心提示: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中医院的委托,对

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中医院的委托,对三门峡市中医院(经一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医院(经一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HNYT-2026-08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范围:三门峡市中医院(经一路院区)消防设施维保,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150000.00元;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服务期限:1年。

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企业信息,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提供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磋商文件的发售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并装订成册(资料验原件递交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1-6项内容;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三门峡市河堤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磋商文件费缴纳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原因等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中医院纪检监督

联 系 人:李转丽

电    话:0398-2161705

采 购 人:三门峡市中医院

地    址:三门峡市经一路西、建设路北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70381032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03988358

电子邮件:173772948@qq.com

 


公告附件

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招标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

八、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九、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

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十一、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招标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编辑:hnz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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