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显示屏购置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显示屏购置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等。(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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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 林 分 公 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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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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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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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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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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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 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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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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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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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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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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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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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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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 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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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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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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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每项招标设备的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须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描述的技术要求,否则投标会被否决。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3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30日内;
2.4中标人与各分公司签订合同并执行合同。
2.5该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要求进行包装,并装设必要的标识、标志,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保护措施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应承担设备的配送、安装、验收、调试保证设备的完整交接 。
2.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或高于本技术部分的各项技术要求,报价人所提供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应与订货要求一致,型号规格与外包装应一致,装箱单、合格证和/或有关检验数据应齐全正确。外观应清洁无破损,外壳、支架、附件等应无磕碰、裂纹、破损、油垢、锈蚀等,设备到达现场后,采购人组织报价人进行到货验收,验收时若投标人未按时到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采购人向投标人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验收按照本技术部分要求、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安全特性和质量等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投标人更换或维修该批设备,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对异议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双方代表在验收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其出具的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负担。
2.7合同签订30天内,所有设备交货至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各维修分公司并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拼接显示屏(显示面积≧10㎡)和LED显示屏(显示面积≧10㎡)的销售业绩各一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内容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签字页。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有效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3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