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Ⅳ类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安工程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经上期提标改造后出水指标已经达到五类水排放标准,本工程需在五类水出水指标的基础上继续提标改造,最终使水厂出水达到四类水标准。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及三次提升泵站、新建液氧站臭氧发生设施及臭氧接触池、新建配电室、砂滤池改活性炭池、管网、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图以外部分及暂估价部分以招标文件附件6中报价汇总表描述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系统中的所有工程相关内容的土建、工艺、电气、热控等各相关专业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不含各单体的地基处理)。(包含新建、拆除及消纳、恢复、“四废”消除与原系统接口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范围内的基础、钢结构、楼梯、平台、防腐、保温、设备标识、消防设施、通讯工程、交通运输、设备卸车保管、试验调试、冬雨季措施、检验和验收、消防备案与验收、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的办理等内容,详见项目资源分配表。建设地点: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位于诸城经济开发区北部,潍河和铁钩河交界处,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原诸城银河污水处理厂院内西北角空地。
2.3其他: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完成系统调试,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至少2个施工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并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担任过市政工程及类似项目经理的经历,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4)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2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