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新海风电场配合风机大部件吊装修整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单价合同(36个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平、新海风电场配合风机大部件吊装修整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单价合同(36个月)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和平、新海风电场。
2.3招标范围:和平风电场:场内道路(4.5m宽四级公路)83.787km、吊装平台(20m*20m) 64个;新海风电场:场内道路(4.5m宽四级公路)83.787km、吊装平台(20m*20m) 64个。以上均为大部件吊装可能涉及的修整范围。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三个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类似道路施工或维护合同业绩(附业绩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价款、施工内容、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