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工程地点:山西省阳泉市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HFDLHP-271 除尘器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资质;
3、近五年必须具有至少3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成功运行业绩,且运行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5、国产设备拒绝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6、所有业绩要求必须是与投标单位名称相符的独立业绩,国产设备不得应用代理或联合体业绩。
7、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资产优良、业绩多、社会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的报名者。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4日(每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 名 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名投标的设备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售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
A、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B、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C、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E、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F、近五年内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G、进口产品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H、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I、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