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金额(元) |
FXJS2016-051 |
2017年石灰石粉采购 |
2017年度第一季度石灰石粉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000 |
FXJS2016-052 |
2017年生石灰粉采购 |
2017年度第一季度生石灰粉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000 |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4.2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在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文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石灰石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货物来源证明。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石灰石粉销售相关业绩。
4.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近3年是连续盈利的。
4.4 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产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3年内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招标方生产的事件。
4.5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 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无不良劣迹,近3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产品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4.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
3.购买标书时间:
六、报名办法及获取招标文件:
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填写并递交投标申请书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
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向指定邮箱提交投标申请书(pdf版本与word版本都可以),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并附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递交形式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时间:
投标申请文件提交邮箱
逾期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供应商网络,并在报名结束之前提交申请。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