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汕头南澳洋东海上风电场位于南澳岛的东南侧,洋东屿附近。场址用海约60 km2,水深在22~30m之间,场址南侧是海洋生态保护区,西侧是南澎列岛海洋保护区,场址北侧距离约3km是汕头港航道,场址东侧至广东与福建的交界处。场址中心区距离南澳岛约18.5km,距离陆域约24.8km。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岛东南侧海域。
2.3 建设规模:
海上测风塔1座,高度为100m。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广东汕头南澳洋东风电场海上测风塔的项目前期、测风塔工程的选址,办理涉及勘察、施工等相关手续,测风塔工程基础地质勘察,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批等工作,基础设计、基础施工;办理海事、海洋、军事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测风塔点位的海洋水文监测设备、测风塔塔架、测风设备和航标灯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及数据采集、分析和维护。承包人负责承担建设期和运营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
(2)标段:广东汕头南澳洋东海上测风塔EPC总承包工程
2.5计划工期: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施工图设计。
(2)2017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31日前全部建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2)勘察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风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5)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海上测风塔施工业绩;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4月1日9时至2017年4月14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成为注册供应商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7年4月21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