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逍遥镇南门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4#、5#楼建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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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逍遥镇南门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4#、5#楼建设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码:CBL_20170410_33515395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西华县逍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其它西华县逍遥镇南门棚
  招标编码:CBL_20170410_33515395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西华县逍遥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其它
西华县逍遥镇南门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4#、5#楼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华县逍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西华县逍
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西华县逍遥镇南门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4#、5#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项目名称:西华县逍遥镇南门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4#、5#楼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H-ZB-2017074
3.项目总投资:约2100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
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处于有效期,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市
场信誉。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人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含缴费发漂和社保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2、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另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要求,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不用提供原件,
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
3、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格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北京时间8:3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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