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焦油采购合格供应商短名单招标资格审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焦油采购合格供应商短名单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短名单有效期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焦油采购合格供应商短名单招标;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申请人)将获得在短名单有效期内参加“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焦油采购”竞价的资格,不合格的供应商(申请人)将不具备该资格。
短名单有效期限:自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年。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交货期:以每次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交货期为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焦油制造商或煤焦油经销商,煤焦油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煤焦油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若申请人为煤焦油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煤焦油或燃料油,提供该证书复印件,若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体现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煤焦油或燃料油须同时提供发证部门的有效证明。
若申请人为煤焦油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煤焦油或燃料油),提供该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在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份煤焦油或燃料油的供货业绩且履约良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用户履约良好评价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2015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申请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对于上述情形,潜在投标人应主动回避。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购标前必须在《
5.2资格审查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条(4)所要求的业绩合同及对应用户履约良好评价材料。
(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进行远程售标购买资格审查文件的,须登陆
5.4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资格审查文件付款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远程售标购买资格审查文件的有意参加申请人,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凡购标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收费应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内完成支付,超过该付款限定时间将无法付款,导致购标申请失效;如果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文件收费支付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请购标申请者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7年1月2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7.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
8.
网 址: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016年 12月22日
附件一:
说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须提前在
二、购标途径
申请人可以采用网上购标,方法如下:
请登录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或者“”之一,。若有备注,则应为“代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或者“”,。若有备注,则应为“代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申请人必须在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申请人访问
2、点击“申请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
1、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
3、
4、
1、交纳。申请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