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出售的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置
第2包、第3包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出售的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新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2460。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第2包、第3包招标范围包括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第二包废旧电器,第三包:废塑料制品、废布料制品、废家具(木质)、厨房用品。标包划分详见公告附表1。
服务期(废旧物资处置期):以合同有效期为准
收货地点: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处理废旧物资行业2年以上(从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两年),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第2包投标人所提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回收废旧电子产品”类别。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第3包: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登记证》或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登记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等证书。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凡购标申请审核通过的投标者,招标文件收费应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内完成支付,超过该付款限定时间将无法付款,导致购标申请失效;如果上述限定时间早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收费支付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请购标申请者随时关注审核结果。进行远程售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准时参加现场踏勘,了解现场废旧物资存储情况及具体要求,车辆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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