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分公司瓷球采购(项目编号:CSIEZB170403424)已经批准实施,,采购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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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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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惰性瓷球 |
惰性瓷球\φ13mm Al2O3≥95%\25kg/袋 |
吨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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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瓷球 |
瓷球\三氧化二铝≥95% 三氧化二铁<1 吸水率≤5.0%φ6mm |
吨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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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瓷球 |
瓷球\三氧化二铝>70% 抗压强度>900N φ16mm |
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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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瓷球 |
瓷球\三氧化二铝>70% 抗压强度>900N φ8mm |
吨 |
5.6 |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化工基地: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90%货款,留10%质保金;
质 保 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月或投入运行后12个月;
交货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含);
2)提供1份及以上2014-2016年瓷球销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标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注:凡申请购买资审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18日09时 30分,
6.2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