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2017年5月第四批水稳剂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30
招标编号:CSIEZB1702056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ZB170205601。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
第一包:第一循环水场水稳剂 227.22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第二包:第二循环水场水稳剂147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第三包:蒸发结晶装置稳定剂 57.5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第四包:污水含盐膜及高效膜装置三剂估计药剂量为90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详细方案,包括详细药剂清单及单位水量处理配比,并提供吨水处理成本及费用总额。费用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但实际处理成本如果高于投标人投标时所报单位水量处理成本,则超出部分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及性能保证指标提出详细药剂清单及数量,并计算单位水量处理配比,并提供吨水处理成本及费用总额。
2)评标将根据投标人吨水处理成本进行评标。
3)框架协议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实际处理成本如果高于投标人投标时所报单位水量处理成本,超出部分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交货时间:供货期内分批交货,按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通知,按实际药剂需求分批到货。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生产商须取得ISO9000、ISO14001、ISO28001或以上体系认证或类似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为药剂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现场技术服务、基本的现场水质分析设备和能力;第三包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销蒸发结晶稳定剂等药剂的合法资质;第四包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销污水阻垢剂等药剂的合法资质。
6)需提供近3年3份或以上所投物资对应装置上的药剂供应和技术服务良好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者合同附带技术协议,并且提供用户使用报告,文件中应明确相关规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至少包含一家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所属企业使用业绩。
7)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需要在购标后根据动态模拟实验时间自行前往未到现场取水样、投标时未提供实验报告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7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2017-06-30
招标编号:CSIEZB1702056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ZB170205601。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
第一包:第一循环水场水稳剂 227.22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第二包:第二循环水场水稳剂147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第三包:蒸发结晶装置稳定剂 57.5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第四包:污水含盐膜及高效膜装置三剂估计药剂量为90吨。(此数量为暂估,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计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按通知分批送货;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详细方案,包括详细药剂清单及单位水量处理配比,并提供吨水处理成本及费用总额。费用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但实际处理成本如果高于投标人投标时所报单位水量处理成本,则超出部分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及性能保证指标提出详细药剂清单及数量,并计算单位水量处理配比,并提供吨水处理成本及费用总额。
2)评标将根据投标人吨水处理成本进行评标。
3)框架协议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实际处理成本如果高于投标人投标时所报单位水量处理成本,超出部分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交货时间:供货期内分批交货,按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通知,按实际药剂需求分批到货。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生产商须取得ISO9000、ISO14001、ISO28001或以上体系认证或类似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为药剂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现场技术服务、基本的现场水质分析设备和能力;第三包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销蒸发结晶稳定剂等药剂的合法资质;第四包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销污水阻垢剂等药剂的合法资质。
6)需提供近3年3份或以上所投物资对应装置上的药剂供应和技术服务良好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者合同附带技术协议,并且提供用户使用报告,文件中应明确相关规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至少包含一家煤化工或石油化工所属企业使用业绩。
7)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需要在购标后根据动态模拟实验时间自行前往未到现场取水样、投标时未提供实验报告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7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