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505415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5415
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国华惠电高、中压减温减压装置等物资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应为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或者取得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减温减压装置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道压力元件):阀门(含调节阀、减压阀)A级、减温减压器B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有500℃、4.0MPa以上减温减压器生产配套业绩合同10项及以上;代理商应具备满足上述所列条件的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文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近期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 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公司应具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供货的生产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1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