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环境监理、监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已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东部。本工程装机容量为10MWp,由6个1.6MW方阵组成,每个方阵280串电池组串,每串电池组件由22块单晶硅285Wp电池组件组成,1.6MW方阵实际容量为1.7556MWp,项目实际总装机容量为10.5336MWp。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环境监理、监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内容
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环境监理、监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
四、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至少做过3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方面工作,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不接受代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一份。(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人是已办理三证合一手续的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