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燕山营乡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约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约70km,南距黄河取水口约12km,与准格尔煤矿隔黄河相对。该工程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只有300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也只有42km。厂址标高东北部约为1066.80m,西南部约1063.10m(黄海基准)。
本项目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号炉高过出口集箱与汇集集箱连接导汽管采购。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2.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4 本标段仅允许生产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若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应具有以下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内容;
若投标人为管道生产商,应至少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采用国外标准审查证书(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采用国内标准审查证书(压力管道元件); ASME认证授权证书动力锅炉(S)或压力容器(U1、U2)。
(2)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首末页、签字页、标的页)及最终用户可用联系方式。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投标货物的最大生产能力及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本次招标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以保证本次招标提出的交货期,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8日~ 8月17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