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道路工程强电管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QZG20172038
开标时间:2017-09-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道路工程强电管沟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投[2010]143号、钦市发改投[2011]3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KLQZG20172038。
建设地点: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沿线。
建设规模:强电管沟全长约1067.7米,主要建设强电管沟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10千伏电缆保护管采用Φ180MPP管,光缆保护管及通信用管采用七孔梅花管(7*Φ32),10千伏电缆井采用砖混结构敞开式电缆井等。
合同估算价:约28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在合理的施工工期范围内,中标人需满足招标人阶段性建设计划要求)
招标范围: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道路工程强电管沟工程(具体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1日至2017年8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招标编号:KLQZG20172038
开标时间:2017-09-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道路工程强电管沟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钦市发改投[2010]143号、钦市发改投[2011]3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KLQZG20172038。
建设地点: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沿线。
建设规模:强电管沟全长约1067.7米,主要建设强电管沟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10千伏电缆保护管采用Φ180MPP管,光缆保护管及通信用管采用七孔梅花管(7*Φ32),10千伏电缆井采用砖混结构敞开式电缆井等。
合同估算价:约28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在合理的施工工期范围内,中标人需满足招标人阶段性建设计划要求)
招标范围:钦州市劲松路(嘉禾路至南环路)道路工程强电管沟工程(具体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1日至2017年8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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