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招标公告
2017-08-10
招标编号:HNZB2017-08-01021/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一套E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发电能力约265MW。
1.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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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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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液化石油气 |
200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条款
2.2.1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3项液化石油气供货业绩(2014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与客户签订的供货合同)。
2.2.2申请人需取得液化石油气危险品运输许可资质或提供委托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3申请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0日9:00起至2017年8月16日17:00止,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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