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大庆供电公司机房环境建设工程单元式空调机招标招标公告
2017-08-11
招标编号:THWZ(THDQ)-2017-1100
开标时间:2017-08-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庆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批)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庆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大庆供电公司机房环境建设工程单元式空调机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THWZ(THDQ)-2017-1100。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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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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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HWZ(THDQ)-2017-1101 |
国网大庆供电公司机房环境建设工程单元式空调机招标 |
单元式空调机 |
风冷冷风,有出风箱、不接风管 |
台 |
1 |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设备应设计、安装完毕、投入试运行 |
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
2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3.2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则必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ISO9000、ISO14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证书;且在黑龙江有本地服务机构或分公司,提供本地化服务。
3.3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则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及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提供生产制造商ISO9000、ISO14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证书及投标人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证书;提供生产制造商在黑龙江有本地服务机构或分公司的证明材料,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重复授权,以优先报名者为准。
3.4 本次由生产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由生产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如销售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
3.5 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两名拥有制冷证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明细表)
3.6 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要在商务文件中提交“重法纪、 讲诚信” 承诺函,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二,该承诺书列明投标人禁止从事的各种非正常投标活动,并作为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需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商务部分”的最后部分。
3.9 除上述对投标人的要求外,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中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提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